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用依法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因六安市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业务由商保公司承办,所以对于发生意外伤害的住院需由商保公司调查核实有无他方责任,如有他方责任将根据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分担报销比例。请您在您母亲出院后将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患者本人社保卡送至金寨县医保中心窗口或邮寄至金寨县医保中心,核实无他方责任人后为您结算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6371。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