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

发表时间:2025-07-03 11:33 来源:书记信箱
我想咨询一下,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梗,之前体检一直都是健康状况,经过治疗后已经有所好转,但后续仍需继续治疗,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每月从员工工资全额扣除购买保险的费用,但是一直未提供认购保险的相关信息,员工如何维权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025年6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您自述的情况,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您表示理解。

    同时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始终不愿透露用人单位和员工的信息,仅告知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仍存在用工行为的,双方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不允许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与您沟通后,我们合理推测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是商业意外险。如果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扣除购买保险的费用而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066465/70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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