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询房管局备案系统,您于2025年4月9日备案金寨绿城春风里**栋1**2室房屋,在当日完成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已明确提醒您尽快申请购房补贴,您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前来申请。我单位在政策出台后,已在房管局网站公示,并在其他自媒体平台投放宣传,各售楼部大厅或公示栏处均张贴有政策文件,您可自行查询并通读全文。关于您提到的未告知“备案时效性短期截点”,我单位在该政策出台后已在开发企业管理群里明确要求各企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要以微信或者短信的形式告知购房者及时申请购房补贴。经询问与您对接的销售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以口头形式提醒您尽快申请购房补贴,未给您发文字提醒。我单位已严肃要求开发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告知购房者及时办理补贴业务。关于您提出的补交申请材料要求,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协商一致,后续有审核进展,我单位会主动联系并告知您相关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金寨县房管局,联系电话:0564-73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