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县户籍,独生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以享受医保代缴50%政策:1.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子女满16周岁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3.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64-735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