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分户

发表时间:2025-12-12 08:49 来源:书记信箱
尊敬的县委书记: 您好! 我是金寨县梅山镇船冲村村民,现通过县委书记信箱向您咨询一下现有政策下村民分户事宜; 我6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了,母亲改嫁后本人和叔叔一起生活,本人现已结婚生子,家庭成员3人,叔叔家有5口人生活,我们现在已经分家生活了,只是户口还在一起,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可以和叔叔分户吗?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们的家乡会越来越好。期待您的关注和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办理分户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村镇同意分户证明、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请您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安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城区户政中心,电话:0564-706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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