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九十四条(籍贯变更、更正) 籍贯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需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父母一方为中国台湾籍的,可随父亲或母亲登记。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孩子在出生入户时籍贯需要登记为其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具体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油坊店派出所,电话:0564-74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