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您所咨询的问题,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多次与您沟通,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详细情况可咨询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或县教育局基教股,联系电话:0564-706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