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四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变更姓名需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因您的户籍在金寨县古碑镇,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前往古碑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寨县公安局古碑派出所,联系电话:0564-745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