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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学费补贴

发表时间:2026-06-23 09:20 来源:书记信箱
问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印发<金寨县招才引智政策十五条>的通知》,第一条学费补贴,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来县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学费补贴。 其中并没有说明重点企业需第一家就业的就是重点企业,我现目前就业的企业是重点企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近24个月,学历本科,符合全部条件为什么会申请不到学历补贴,文件并没有说:1、中途不能换公司;2、首次参保单位必须是重点企业;3、第一家入职公司必须是重点企业;没有任何以上要求说明,还请解答
答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关于印发〈金寨县招才引智政策十五条〉的通知》(金人才组〔2025〕1号)于2025年1月15日颁布,其中“学费补贴”政策是《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县就业创业的意见》(金发〔2022〕12号)的延续执行政策。
     1. 自“学费补贴”实施之日起,一直要求为“重点产业企业”,且我县人才政策兑现一直是在文件出台后首次来县,文件出台前在我县已就业人员不在政策兑现范围内。因此,首次入职必须是重点企业,且是首次来我县就业才符合条件。
     2.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来县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学费补贴。”因此,“学费补贴”享受对象就业的公司需要符合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因您本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得知您的详细信息,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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