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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本地报销需要那些文件

发表时间:2026-06-23 09:27 来源:书记信箱
问
我近半年在上海门诊就医,由于不了解政策,没有办理异地就医报备,现在可以会老家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那些文件呢?我本人可能没有时间,非本人的话有还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呢?
答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异地就医回本地报销需要哪些文件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规定: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按参保地普通门诊保障政策执行。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因此,如果您就诊前未办理上海市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或者在上海就诊的医院是二级及以上,则不纳入手工补报范围。

如果您需要办理长期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可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地方专区切换到“六安市”,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异地就医”,进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申请界面;上传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中的任一种证明材料。若已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但尚未领取,可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如果您此次就医符合异地长期居住条件以及就医医疗机构为一级及以下两个条件,但是本人没有时间办理,需要他人代办,请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因您未留联系电话,建议您可以直接致电医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0564-7061556。或联系医共体咨询电话:0564-7356873/0564-70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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