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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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现将《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12月12日前反馈至县林业局,反馈渠道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至2023年12月12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yjzjk/index.html)留言。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邮箱(449074672@qq.com)。
(三)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金叶路林业局(237300),来信请注明“《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方式:0564-2702316,王浩。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提高国土绿化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全县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前瞻性、规划性和指导性作用,主动防范项目建设各类风险,建立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联结机制。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各种要素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遵循国家储备林划定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因地制宜、试点先行,依法依规、科学规划,明确产业导向,兼顾各方收益,实现互利共赢。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维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的独特作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序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四)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创新建设模式、建设路径,实现国家储备林建设目标;围绕“林内林外、林上林下”,打造一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生态产业基地,引进精深加工项目,示范带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目标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规模18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项目总投资19.95亿元,建设运营期限40年(2024-2063年),其中项目建设期8年(2024-2031年),生产经营期32年(2032-2063年)。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树种搭配合理、结构优化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和三产融合、链条完整的林业特色产业体系,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生态秀美宜居宜业的美丽金寨。
四、建设内容
(一)营造林工程。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5000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加大工业原料林、乡土珍稀树种、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的培育扶持力度,不断优化树种和林龄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经营水平。
(二)林下经济。因地制宜种植黄精、天麻、灵芝、石斛等林下药材,有序发展林下养殖业。推进“西山药库”建设,发展道地药材生产。林下种植药材2万亩,其中黄精1万亩、天麻6000亩、灵芝1000亩、石斛200亩,其他2800亩。
(三)特色产业。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新造油茶山核桃4000亩、补植改培2.5万亩、抚育1.8万亩,抚育毛竹1万亩,提升产业基地建设水平。引进毛竹和木本油料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借助丰富的红绿蓝旅游资源,巩固提升森林旅游康养基地,推进林旅融合发展。
(四)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保障性育苗基地200亩,新修林区道路180公里、作业步道270公里,配套建设水电通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购置机械设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成效监测、科技推广和培训。
(五)林业碳汇。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营林造林,提高碳汇增量。与林业碳汇研究开发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引进经营主体,谋划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五、建设步骤
(一)编制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安徽省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方案(2024—2031年)》,通过省、市评审,取得省级批复。
(二)成立工作组织。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选择有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主体(暂定,以下简称“主体公司”)组织实施。主体公司选优配齐工作团队,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相关制度和操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启动项目建设。各乡镇对应成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三)编制可研报告。主体公司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用“投建营”一体化管理模式,项目资金按照“借用管还”闭环管理要求,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县林业局和乡镇给予全面配合。
(四)项目授信用信。主体公司对项目进行策划和设计,并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办理项目所需要的行政许可手续和增信方式、措施,推进项目贷款授信、用信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流转收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见附件1),明确操作流程和相关标准,印发流转收储工作手册。根据全县总体建设方案,分乡镇确定流转收储指导性计划。乡镇根据流转收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按程序申办不动产权证书。
(六)启动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可研报告》,选择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业务承揽单位,确定年度具体建设任务,编制作业设计,启动项目建设实际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小班地块,边设计边施工,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六、工作计划
项目建设期8年,即2024年-2031年,分年度营造林工程建设计划见附件2。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为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做好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立项、执行评估和验收评价制度,强化国家储备林项目检查指导、监测和评价,及时组织施工验收。规范实施流转收储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安全、高效。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建设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三)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收储、资金管理等监管服务体系,履行流转收储的风险评估程序,确保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规。督促融资主体按期还本付息,严格防范流转收储、资金管理使用、后期还贷等过程中的风险,要充分考虑应对环境保护和一些不可抗力的风险。
(四)加强服务指导。县直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相关高校的对接沟通,建立相应的科学技术服务团队,紧紧围绕各项目环节,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形成一批科学研究、示范建设和人才培训成果。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家储备林相关政策宣传,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要做实做深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附件:1.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2.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营造林工程年度计划表
附件1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
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以下简称“流转收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方案(2024—2031年)》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国家木材供给安全,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和固碳能力,有效盘活全县森林资源,助力乡村振兴,高标准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有效、合理开发利用林地林木资源。坚持政府引导、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进行,确保流转收储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自愿”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尊重相关主体意愿,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开展流转收储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流转收储相关信息、程序、方案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集中、规模、便利”原则
流转的林地相对集中成片,体现适度规模效益,便于经营和管理,增强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全县流转商品林林地18万亩,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用地范围标准,第一期项目涉及梅山、白塔畈等18个乡镇。根据各乡镇森林资源特点、商品林面积及国家储备林建设培育目标情况,确定分乡镇指导性计划。根据国家储备林工作进展,原则上2024年6月底全面完成流转收储任务。
四、主体与对象
(一)实施主体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选择有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主体(暂定,以下简称“主体公司”)。
(二)流转收储对象
农户承包、其他经营主体流转经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商品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三)流转林地范围
林地、林木权属清晰无纠纷,坡度小于35度,交通、立地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商品林林地。选择流转地块时,严格遵循金寨县国土三调成果及《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长期持续开展。
五、流转收储
(一)流转期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流转期限为40年。其他经营主体流转经营的林地,发包人和流转经营主体协商明确相互权责关系后,流转期限为40年。
(二)流转收储方式
林地经营权通过租赁方式流转;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根据不同树种或培育目的采取转让或租赁方式收储。乡镇负责鼓励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相关权益流转给所在村委会,村委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乡镇负责鼓励引导村委会根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需要,将建设地块相关权益按程序流转给主体公司,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林地流转标准
采用经营权流转方式,参照当地林地市场交易价格合理确定林地流转标准。
(四)林木收储标准
根据龄组、单位蓄积、林分质量和林木价值等因素,分树种合理确定林木收储标准。流转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管理模式及利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五)流转收储费用支付方式
群众及其他经营主体山场流转收储协议签订4个月内,主体公司办理林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按标准一次性将流转收储费用支付到乡、村,乡、村据实支付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从签订合同时按标准开始计算费用。
(六)流转收储工作经费
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流转收储具体工作,主体公司结合实际安排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制定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培训会议。乡镇分村召开工作安排会,涉及村民组召开群众会议,鼓励引导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收储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实做深群众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二)摸底登记
各乡镇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标准,开展全面摸底,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符合流转收储条件的林地登记造册,收集林权人身份证明和林权证明等资料。
(三)勘测调查
一个村民组内树种相近连片的地块可以划为一个小班。聘请专业机构对拟流转林地以小班为单位,开展不动产地籍、权籍调查,测量小班总面积,登记林木现状因子。村组根据小班涉及农户情况,将总面积据实分解落实到户。
(四)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各乡镇将拟流转收储的小班权属、面积(包括分解到户面积)、林木现状调查结果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原权利人与村委会签订流转合同,将符合条件的地块流转给村委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村委会根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需要,将建设地块按程序流转给主体公司。主体公司按程序申办不动产权证书,支付流转收储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下开展流转收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精力高效有序开展流转收储工作,为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单位职责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分解下达各乡镇流转收储任务,指导协调推进流转收储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地块落实,林地流转、林木收储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流转收储小班的权籍调查,负责流转收储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主体公司负责对接乡镇,签订流转收储合同,筹措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乡镇、村根据流转收储任务,宣传政策,动员群众,调解林权纠纷,落实流转收储具体山场地块,收集提交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权籍调查,申请不动产权登记等。
(三)严格规范操作
国家储备林林权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掌握政策,工作做扎实,流程要规范,高质量完成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
(四)强化纪律保障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督查指导,落实检查通报、考核问效等工作监管机制;必要时提请县委督查办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林权流转收储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八、补充说明事项
(一)主体公司在流转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开展林区道路、防火隔离带、临时管理用房等建设,原林权权利人应予以支持。
(二)主体公司在流转期内,依法开展林木采伐销售、经济林经营管理、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产业,获得经营收入。流转期满后,主体公司与原发包人协商,继续流转经营;或者对主体公司拥有的林木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有偿转让给原发包人。
(三)林地流转期内,如遇重点项目建设需使用林地,补偿费原则上先支付主体公司已付的林木收储费用和林权流转剩余年限的流转费用,剩余部分按规定支付。
(四)在不影响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前提下,经主体公司同意,项目所在地群众可以在国家储备林中依法从事林下种植、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
(五)林权纠纷调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六)本方案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2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营造林工程年度计划表
单位:万亩
年度 |
小计 |
集约人工林栽培 |
现有林改培 |
中幼林抚育 |
合计 |
18.00 |
0.50 |
8.50 |
9.00 |
2024 |
2.33 |
|
1.34 |
0.99 |
2025 |
2.38 |
0.15 |
1.24 |
0.99 |
2026 |
2.37 |
0.15 |
1.23 |
0.99 |
2027 |
2.47 |
0.10 |
1.23 |
1.14 |
2028 |
2.47 |
0.10 |
1.23 |
1.14 |
2029 |
1.94 |
|
0.75 |
1.19 |
2030 |
2.04 |
|
0.75 |
1.29 |
2031 |
2.00 |
|
0.73 |
1.27 |
关于《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提高国土绿化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全县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县林业局安排人员认真研读国家政策文件,9月上旬到桐城、怀宁等地学习考察,10月18-19日到有关乡镇调研,起草《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10月下旬组织局相关业务股室多次讨论修改,期间邀请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多次会商修改,形成方案初稿。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方案编写汇报,提出修改意见,11月4日组织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座谈讨论,11月6-8日征求各乡镇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是全县开展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首先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提高国土绿化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全县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方面: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建设目标为建设规模18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
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工程、林下经济、特色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林业碳汇五个方面。
同时明确了建设步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2023年12月14日 9时31分
2023年11月12日-12月12日,《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6条,采纳6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来源 |
内容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线上反馈 *友炜( 2023/12/06) |
国储林项目要紧密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带动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2 |
线上反馈 ***( 2023/12/06) |
储备林项目建设,一定要与当地特色产业结合,带动群众增收。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3 |
线上反馈 *稳稳( 2023/12/08) |
储备林项目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效盘活全县森林资源。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4 |
线上反馈 *应辉( 2023/12/08) |
国储林项目建设应当充分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创建,借助丰富的红绿蓝旅游资源,对现有的森林旅游康养基地进行巩固提升,推进林旅融合发展。同时,应当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序发展林下种养殖业,带动林农增收。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5 |
线上反馈 *龙龙( 2023/12/08) |
森林经营方案要科学制定,现场调查,编制营造林作业设计后开展。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6 |
线上反馈 *健( 2023/12/08) |
国储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诠释,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战略举措,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支撑,是促进绿色增长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 |
采纳 |
工作方案体现相关内容 |
文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视察金寨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提高国土绿化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全县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前瞻性、规划性和指导性作用,主动防范项目建设各类风险,建立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联结机制。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各种要素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遵循国家储备林划定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因地制宜、试点先行,依法依规、科学规划,明确产业导向,兼顾各方收益,实现互利共赢。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维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的独特作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序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四)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创新建设模式、建设路径,实现国家储备林建设目标;围绕“林内林外、林上林下”,打造一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生态产业基地,引进精深加工项目,示范带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目标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规模18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项目总投资19.84亿元,建设运营期限40年(2024–2063年),其中项目建设期8年(2024–2031年),生产经营期32年(2032–2063年)。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树种搭配合理、结构优化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和三产融合、链条完整的林业特色产业体系,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生态秀美宜居宜业的美丽金寨。
四、建设内容
(一)营造林工程。实施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加大工业原料林、乡土珍稀树种、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的培育力度,不断优化树种和林龄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经营水平。
(二)林下经济。因地制宜种植黄精、天麻、灵芝、石斛等林下中药材,有序发展林下养殖业。推进“西山药库”建设,发展道地药材生产。林下种植中药材2万亩,其中黄精1万亩、天麻0.6万亩、灵芝0.1万亩、石斛0.02万亩,其他0.28万亩。
(三)特色产业。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油茶山核桃新造0.4万亩、抚育1.8万亩、补植改培2.5万亩,毛竹抚育1万亩,提升产业基地建设水平。引进毛竹和木本油料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借助丰富的红绿蓝旅游资源,巩固提升森林旅游康养基地,推进林旅融合发展。
(四)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保障性育苗基地200亩,新修林区道路180公里、作业步道270公里,配套建设水电通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购置机械设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科技推广培训,进行成效监测。
(五)林业碳汇。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营林造林,提高碳汇增量。与林业碳汇研究开发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引进经营主体,谋划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五、建设步骤
(一)编制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安徽省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方案(2024–2031年)》,通过省、市评审,取得省级批复。
(二)成立工作组织。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选择有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主体(以下简称“主体公司”)组织实施。主体公司选优配齐工作团队,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启动项目建设。各乡镇对应成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三)编制可研报告。主体公司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用“投建营”一体化管理模式,项目资金按照“借用管还”闭环管理要求,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给予全面配合。
(四)项目授信用信。主体公司对项目进行策划和设计,并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办理项目所需要的行政许可手续和增信方式、措施,推进项目贷款授信、用信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流转收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见附件1),明确操作流程和相关标准,印发流转收储工作手册。根据全县总体建设方案,分乡镇确定流转收储指导性计划。乡镇根据流转收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
(六)启动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可研报告》,明确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编制年度作业设计,选择监理、施工等业务承揽单位,启动项目建设。
建设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见附件2。
六、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期8年,即2024–2031年,分年度营造林工程建设计划见附件3。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立足部门职能,主动为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做好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实施流转收储工作,加强项目检查指导、监督管理,遵照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及时组织施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安全、高效。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建设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三)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收储、资金使用管理等监管服务体系,确保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规。督促融资主体按期还本付息,严格防范流转收储、资金管理使用、后期还贷等过程中的风险,充分考虑应对环境保护和一些不可抗力的风险。
(四)加强服务指导。县直有关单位做好业务服务指导,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相关高校的对接沟通,建立相应的科学技术服务团队,紧紧围绕各项目环节,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形成一批科学研究、示范建设和人才培训成果。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家储备林相关政策宣传,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要做实做深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附件:1.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
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2.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时间节点表
3.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营造林工程年度计划表
附件1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做好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以下简称“流转收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方案(2024–2031年)》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国家木材供给安全,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和固碳能力,有效盘活全县森林资源,助力乡村振兴,高标准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有效、合理开发利用林地林木资源。坚持政府引导、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进行,确保流转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自愿”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尊重相关主体意愿,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开展流转收储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流转收储相关信息、程序、方案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集中、规模、便利”原则。流转的林地相对集中成片,体现适度规模效益,便于经营和管理,增强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第一期项目流转商品林林地18万亩,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用地范围标准,涉及梅山、白塔畈等18个乡镇。根据各乡镇森林资源特点、商品林面积及国家储备林建设培育目标,确定分乡镇指导性计划。根据国家储备林工作进展,原则上2024年6月底全面完成流转收储任务。
四、主体与对象
(一)实施主体。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选择有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的企业主体(以下简称“主体公司”)。
(二)流转收储对象。农户承包、其他经营主体流转经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商品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三)流转林地范围。林地、林木权属清晰无纠纷,坡度小于35度,交通、立地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商品林林地。选择流转地块时,严格遵循金寨县国土三调成果及《金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长期持续开展。
五、流转收储
(一)流转期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流转期限为40年,具体以剩余承包经营期限为准。其他经营主体流转经营的林地,发包人和流转经营主体协商明确相互权责关系后,流转期限为40年,具体以剩余承包经营期限为准。
(二)流转收储方式。林地经营权通过租赁方式流转;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根据不同树种或培育目的采取转让或租赁方式收储。乡镇负责鼓励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相关权益流转给所在村委会,村委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乡镇负责鼓励引导村委会根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需要,将建设地块相关权益按程序流转给主体公司,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林地流转标准。采用经营权流转方式,参照当地林地市场交易价格合理确定林地流转标准。
(四)林木收储标准。根据龄组、单位蓄积、林分质量和林木价值等因素,分树种合理确定林木收储标准。流转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管理模式及利益分配方式和比例。
(五)流转收储费用支付方式。群众及其他经营主体山场流转收储协议签订4个月内,主体公司办理林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按标准一次性将流转收储费用支付到乡、村,乡、村据实支付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从签订合同时按标准开始计算费用。
(六)流转收储工作经费。各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流转收储具体工作,主体公司结合实际安排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培训会议。乡镇分村召开工作安排会,涉及村民组召开群众会议,鼓励引导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收储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实做深群众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二)摸底登记。各乡镇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标准,开展全面摸底,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符合流转收储条件的林地登记造册,收集林权人身份证明和林权证明等资料。
(三)勘测调查。一个村民组内树种相近连片的地块可以划为一个小班。聘请专业机构对拟流转林地以小班为单位,开展不动产地籍、权籍调查,测量小班总面积,登记林木现状因子。村组根据小班涉及农户情况,将总面积据实分解落实到户。
(四)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各乡镇将拟流转收储的小班权属、面积(包括分解到户面积)、林木现状调查结果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原权利人与村委会签订流转合同,将符合条件的地块流转给村委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村委会根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需要,将建设地块按程序流转给主体公司。主体公司按程序申办不动产权证书,支付流转收储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下开展流转收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精力高效有序开展流转收储工作,为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单位职责。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分解下达各乡镇流转收储指导性计划,指导协调推进流转收储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地块落实,林地流转、林木收储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流转收储小班的权籍调查,负责流转收储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主体公司负责对接乡镇,签订流转收储合同,筹措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乡镇、村根据流转收储计划,宣传政策,动员群众,调解林权纠纷,落实流转收储具体山场地块,收集提交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权籍调查,申请不动产权登记等。
(三)严格规范操作。国家储备林林权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掌握政策,工作做扎实,流程要规范,高质量完成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
(四)强化纪律保障。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督查指导,落实检查通报、考核问效等工作监管机制;根据需要适时提请县委督查办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加大监督力度,对流转收储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八、补充说明事项
(一)主体公司在流转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开展林区道路、防火隔离带、临时管理用房等建设,原林权权利人应予以支持。
(二)主体公司在流转期内,依法开展林木采伐销售、经济林经营管理、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产业,获得经营收入。流转期满后,主体公司与原发包人协商,继续流转经营;或者对主体公司拥有的林木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后,有偿转让给原发包人。
(三)林地流转期内,如遇重点项目建设需使用林地,补偿费原则上先支付主体公司已付的林木收储费用和林地流转剩余年限的流转费用,剩余部分按规定支付。
(四)在不影响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前提下,经主体公司同意,项目所在地群众可以在国家储备林中依法从事林下种植、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
(五)林权纠纷调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六)本方案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2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时间节点表
建设步骤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编制建 设方案 |
通过省级评审批复 |
2023年12月底前 |
县林业局 |
成立工 作组织 |
落实工作人员,明确 工作职责 |
2023年12月底前 |
县林业局 主体公司 |
乡镇成立工作组织 |
2023年12月底前 |
乡镇政府 |
|
编制可 研报告 |
落实可研报告编制 单位 |
2024年1月底前 |
主体公司 |
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
2024年3月底前 |
县林业局 主体公司 |
|
项目授 信用信 |
可研报告通过 银行审核 |
2024年4月底前 |
主体公司 |
启动项目贷款 授信用信工作 |
2024年5月底前 |
||
开展流 转收储 |
出台流转收储方案, 确定分乡镇 指导性计划 |
2023年12月底前 |
县林业局 主体公司 |
印发流转收储 工作手册, 举办业务培训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县林业局 主体公司 |
|
乡镇明确分村任务, 启动流转收储工作 |
2024年1月20日前 |
主体公司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 乡镇政府 |
|
启动项 目建设 |
确定建设任务,编制 年度作业设计 |
2024年5月底前 |
主体公司 县林业局 |
选择监理、施工等业务承揽单位,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
2024年6月开始 |
主体公司 |
附件3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营造林工程年度计划表
单位:万亩
年度 |
小计 |
集约人工林栽培 |
现有林改培 |
中幼林抚育 |
合计 |
18.00 |
0.50 |
8.50 |
9.00 |
2024 |
2.33 |
|
1.34 |
0.99 |
2025 |
2.38 |
0.15 |
1.24 |
0.99 |
2026 |
2.37 |
0.15 |
1.23 |
0.99 |
2027 |
2.47 |
0.10 |
1.23 |
1.14 |
2028 |
2.47 |
0.10 |
1.23 |
1.14 |
2029 |
1.94 |
|
0.75 |
1.19 |
2030 |
2.04 |
|
0.75 |
1.29 |
2031 |
2.00 |
|
0.73 |
1.27 |
解读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国家开始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22-2035年)》《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建设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能够提高国土绿化建设水平,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逐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同时结合“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全县林农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安排,我县国家储备林工作需要全面启动,工作进度要加快推进。通过制定《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能够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步骤等,推进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保证高质量完成流转收储任务,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县林业局安排人员认真研读国家政策文件,9月上旬到桐城、怀宁等地学习考察,10月18-19日到有关乡镇调研,起草《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初稿,10月下旬组织局相关业务股室多次讨论修改,期间邀请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多次会商修改,形成方案初稿。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方案编写汇报,提出修改意见,11月4日组织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座谈讨论,11月6-8日征求各乡镇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11月12日-12月12日,《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金寨政府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线上及其他渠道反馈意见共6条。反馈意见内容在原方案内容已有体现,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12月14日,《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1日,《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金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规模18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项目总投资19.84亿元,建设运营期限40年(2024–2063年),其中项目建设期8年(2024–2031年),生产经营期32年(2032–2063年)。通过项目建设,形成树种搭配合理、结构优化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和三产融合、链条完整的林业特色产业体系,带动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生态秀美宜居宜业的美丽金寨。
五、主要内容
(一)营造林工程建设。按照经营类型分为集约人工林栽培0.5万亩、现有林改培8.5万亩,中幼林抚育9万亩。集约人工林栽培指的是新造林,包括新造中长期珍贵和大径级用材林、油茶经济林和大别山山核桃材果兼用林。其中,大径级用材林主要造林树种有杉木、枫香、麻栎、檫木等;中长期珍贵和大径级用材林造林树种有枫香、麻栎、厚朴、黄连木等。现有林改培指的是商品林改造培育,主要为商品林杉木、马尾松改培、板栗、阔叶类改培,改培树种有杉木、枫香、檫木、栎类、香榧、大别山山核桃等,改培方式包括更替、间伐及综合改培等。中幼林抚育有商品林杉木、阔叶类、竹林,大别山山核桃、油茶抚育。抚育方式采用间伐、整形修剪、除草割灌、施肥以及病虫害防治等。
(二)林下经济。引导鼓励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因地制宜选择种植中药材种类,有序发展林下养殖业。大力推进“西山药库”建设,发展道地药材生产,逐步增加中药材种植面积,发展林下种植药材2万亩,其中黄精1万亩、天麻0.6万亩、灵芝0.1万亩、石斛0.02万亩,其他0.28万亩,提升品质,打响十大皖药品牌。林下药材种植管理措施到位,能起到改良土壤、增加肥力和促进林木生长的作用。同时,林下种植中药材有利于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有效解决林、药争地的矛盾。
(三)特色产业。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油茶山核桃新造0.4万亩、抚育1.8万亩、补植改培2.5万亩,毛竹抚育1万亩,提升产业基地建设水平。油茶、山核桃和毛竹是我县三大林业支柱产业,已经初具规模。通过储备林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地面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引进毛竹和木本油料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借助我县丰富的红绿蓝旅游资源,巩固提升森林旅游康养基地,推进林旅融合发展。
(四)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保障性育苗基地0.02万亩,新修林区道路180公里、作业步道270公里,配套建设水电通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购置机械设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成效监测、科技推广和培训。通过储备林项目建设,改造提升林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质量,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五)林业碳汇。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营林造林,提高碳汇增量。与林业碳汇研究开发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引进经营主体,谋划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我县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未来林业碳汇产业发展潜力巨大。通过储备林项目建设,为未来林业碳汇产业市场化运营发展奠定基础。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二)明确建设步骤。一是编制建设方案,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建设方案;二是成立工作组织,包括县、乡层面都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组织,落实人员队伍;三是编制可研报告,为项目融资做好准备;四是项目授信用信,主要由项目运营主体公司与金融机构对接推进项目贷款授信、用信等相关工作;五是开展流转收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六是启动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可研报告》,明确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编制年度作业设计,选择监理、施工等业务承揽单位,启动营造林、配套设施等具体项目建设。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组织,纳入重点工作推进;加强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规范推进工作开展;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监管服务体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规;加强服务指导,建立技术团队,围绕项目建设环节,做好业务服务指导;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广经验做法。
(二)下一步工作。全面启动国家储备林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推进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融资工作。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督促乡镇完成序时工作进度。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林业局
解读人:王浩、罗位坤
联系方式:0564-2702316
联系邮箱:4490746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