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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8245045738430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电瓶三轮车牌照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12 18:50:45
来信内容:
我父亲在12月30日晚上被小汽车撞了,休息5天后,现交警队处理这个案件,说我父亲的三轮车牌照有问题,牌照是前几个月通过指定的邮局办理的,为什么说有问题?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回复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2-01-19 10:39:20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父亲驾驶的车辆为皖N20A06(临)号电动三轮车,该号牌为电动车临时备案号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临时备案号牌仅作为过渡期标牌使用,不代表其为合法的电动车或机动车,如过渡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案件,以司法鉴定结果区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中鉴定意见指出:皖N20A06(临)号电动三轮车属于摩托车类别,即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该车应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 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交管大队方警官咨询,联系电话:0564-705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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