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22443547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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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投诉 |
来信标题: | 金寨县一小区6000多元天价物业费 |
来信时间: | 2022-04-24 12:43:54 |
来信内容: |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于2022年4月份在金诺公馆租了两间商铺用于个人经营,正准备装修被物业告知要交6300元的物业管理费,并发信息对我说不交费就锁门。我很惊讶,第一物业公司并不是政府执法部门,有何权利说出不交费就锁门这种话。第二相比县内别的小区一年一千多的物业费,金诺公馆一年要交6000多元物业费真的合理吗?县内一套未装修的套房一年租金也才几千元!现在全国疫情形势严峻,我们实体经营户已经很难生存,希望各位领导能帮忙解决一下这件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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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回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
答复时间:2022-04-29 16:05:56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被投诉方对商业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进行了公示。被投诉方同时提供有与S1-107商铺业主李富民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商业物业服务费按照2.8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该标准在正常市场价格范围内,协议显示建筑面积174.46m2,应收服务费174.46×2.8×12=5861.856(元/年)。我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表示收取的六千多元物业费中包含物业服务费5800余元、垃圾清运费500余元,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人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市场监管局现代产业园区市场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564-716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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