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110-0006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公开 发文日期: 2021-10-19 14:44: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0-19 14:44:08
来源单位: 市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文字解读】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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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2021-10-19 14:44来源:市政府办文字大小:[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

垃圾问题是百姓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餐厨垃圾在城市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目前,我市城区每天产生约90-100吨餐厨废弃物,在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前,主要被个体养殖户用于养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减少了餐厨垃圾用于养殖的现象,但部分餐饮经营户随意倾倒现象严重,餐厨废弃物随生活垃圾流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直排进入雨水管网,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各项污染控制指标,存在安全隐患和环保风险。同时,广大餐饮经营户对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有很大期盼,也希望尽快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健全餐厨垃圾的处理运行机制。2019年8月,市政府确定了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运作方式,目前已投入使用。《办法》的出台,使得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有法可依,也有利于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

二、制定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群众食品安全问题,要求严守法规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一是从法律层面加强了对“地沟油”非法制售的监管,斩断“地沟油”顽疾的利益链条,有效解决“地沟油”问题。通过法规明确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二是提高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办法》支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变废为宝。同时,《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并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等各阶段提到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有助于完成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的整个过程管理,避免餐厨垃圾环境污染。《办法》的出台将尽早改变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紊乱无序、无章可循,处理不标准的局势,促进我市餐厨垃圾集中化收运、处理工作逐步踏入规范性、法制化的路轨,为推动美好安徽建设和六安革命老区十四五规划发展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起草过程

本《办法》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参考了长沙、厦门、合肥、铜陵、芜湖、黄山等地前期立法经验。

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我局专门制定了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于2020年6月份完成初稿,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相关县区政府和相关协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函33份,收到反馈意见25份,未收到网上反馈意见。按照程序规定,将《办法》草案送审稿送至市司法局开展了合法性审查。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前往省内铜陵市、芜湖市实地调研了餐厨垃圾项目及其立法情况。市城管局会同市司法局邀请省住建厅、司法厅,省人大及安徽大学共7名专家,在合肥市召开《办法》专家论证会,对《办法》进一步研究论证,并修订完善。12月10日,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再次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及企业意见。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的要求,2021年7月13日,我局再次组织有关单位、法律专家、垃圾处置企业、物业协会、餐饮协会对拟设定行政处罚条款内容进行了论证,最终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草案送审稿,并以政府令形式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办法》一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职责不清问题,明确餐厨垃圾概念、餐厨垃圾管理的基本原则、部门职责以及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二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明确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准入,餐厨垃圾产生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及应遵守的禁止性规定;三是主要为解决餐厨垃圾监督管理问题,建立健全餐厨垃圾联单制度、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告知机制以及餐厨垃圾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通过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管理网络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形成多方通力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餐厨垃圾处置新局面,积极、有序地推进我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转,确保餐厨垃圾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27条,在体例上不设章节,采取条款式对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规定,主要明确了目的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处理原则、职责分工、特许经营、服务许可、产生、收运及处理单位规定、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餐厨垃圾概念的界定。《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02项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的实施机关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此,《办法》第十条规定:“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活动”。

(三)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是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将“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作为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四)明确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单位以及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分别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明确。 如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护我市水治理环境、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或者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五)建立了餐厨垃圾四项管理机制。为了从源头上规范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四项管理机制:一是联单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实行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之间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二是联动执法制度,第二十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告知机制,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告知机制;三是应急机制,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厨余垃圾管理应急预案、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方案,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厨余垃圾的正常收运和处置。

(六)法律责任的设定。本着与上位法不重复的原则,《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们将在《办法》通过后,对涉及餐厨垃圾监管的所有处罚条款进行统一宣传。同时针对餐厨垃圾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办法》第二十四条对未建立餐厨垃圾台账或台账弄虚作假的情况,新设了行政处罚。

六、创新举措

一是本《办法》结合即将出台的《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体例设置上,并不一味追求“大而全”,而是突出餐厨垃圾管理重点和难题,以规范行为方式和管理措施为主,将部分内容重复的条文予以了归并,使条文显得更加精练、严谨、合理。

二是《办法》从多角度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多措并举,更好发挥政府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中的服务和引领作用。不管是从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原则如“社会参与”上来看,还是从一些鼓励支持措施和服务许可上来看,餐厨垃圾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参与,多方合作。政府通过引入整合社会化资源用于餐厨垃圾管理,使得管理更高效,处置更科学。

三是抓住餐厨垃圾管理的“牛鼻子”,在法律责任部分,通过对未建立餐厨垃圾台账或台账弄虚作假的情况新设了行政处罚,进而从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合规,形成管理闭环。同时,遵从“上位法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的立法原则,比如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的;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未予以再次累述。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做好餐厨垃圾管理是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为保证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稳步开展,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宣贯阶段(2022年1月20日-2月28日)

采取上门宣传、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召开餐饮业行业协会专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餐厨垃圾处置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一是在餐饮业集中的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条幅,集中宣传《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二是印发宣传资料,将《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宣传资料,向市民免费发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餐厨垃圾管理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按照餐饮企业数量及分布情况,下发“致餐饮企业的一封信”,通过宣传教育,使餐饮单位明确餐厨垃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履行餐厨垃圾监管的责任。三是录制音响宣传资料,在餐厨垃圾收集专用车辆上反复播放,便于餐饮单位倾倒餐厨垃圾。四是利用媒体进行本规章的宣传。广泛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办专栏等形式对《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全方位解读,组织执法人员到餐厨垃圾产生企业、单位和门店等进行上门宣传,使餐厨垃圾管理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贯彻执行阶段(2022年3月1日-10月31日)

市(区)城管局联合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一定规模的执法活动,采取教育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执法方法,前期以教育引导为主,对不听劝导的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等处罚措施。后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较大的地沟油黑窝点、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排摸清楚,协同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行严厉打击。本着“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采取“从点到面”的方式开展,协调重点查处擅自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和利用餐厨垃圾加工食用油脂行为,对餐饮企业拒绝提供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沿街摆放进行规范。对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其作业行为,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所加工的产品销售进行监督,防止油脂回流餐桌,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在总结前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对《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及时向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断改进管理和执法水平,最终实现餐厨垃圾管理和执法的全覆盖,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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