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秘〔2022〕27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促进全县特色产业链式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项目立项审批等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农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中药、交通、移民后扶、以工代赈、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不包括对农民和对其他个人补助项目及具有约束性任务的经济建设类项目。
二、项目立项原则。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向上申报项目或县内二次分配涉农项目时,原则上要围绕全县特色产业链式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安排。
三、立项审批程序。对需要编制多年项目规划向上申报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的,需组织论证,并报县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审核后,呈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上报。对上级没有指定具体项目、由县级再分配的,县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或任务清单,需报县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审核后,呈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四、有关工作要求。统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决策部署的有效方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谋划全县特色产业链式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文旅体育局、科商经信局等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树立全局意识,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全县乡村产业振兴。对违反财政涉农项目立项审批等要求,造成项目安排不精准、资金使用效益低的,县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涉农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涉农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