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委员:
您提出的《对我县中药材产业奖补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中药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县中药产业中心高度重视提案办理,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该提案后,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安排经办人员与提案委员进行沟通,深入企业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您所反映的情况。
您在提案中提到我县中药材奖补政策规定规模必须连片达到30亩以上,且中间隔断不能超过2个,不符合山区特点,建议调整为:“凡是种植中药材农户,只要面积达到3-5亩以上,均可享受政策奖补,以提高农户种植中药材积极性。”
根据您的建议,我单位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请教了县内外专家,认为我县目前执行的《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符合金寨实际,能促进中药产业发展。为了加快金寨县中药产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发展中药产业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2019年我县出台《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规定在基地建设方面,支持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规范化、良种化基地,对当年新种植天麻、黄精、茯苓规模达3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当年种植灵芝、桑黄2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3000元。奖补不是目的,是为了发挥引导作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广优质良种,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中药产业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全县中药产业的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产业支撑。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予以指正。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7167005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