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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407-0010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7-29 08:46: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7-28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7-2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金政办秘〔2024〕39号 词: 林权、登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29 08:46 作者:金寨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秘〔202439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要求,结合我县林权登记实际,制定《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8日  


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规范高效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切实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要求,结合金寨县林权登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林权补充地籍调查简便易行路径方法,破解办理林权登记难点问题,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机制,推动林权类登记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尊重历史原则。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将原林权登记成果推倒重来,最大化利用原有林权登记成果,采取室内指界落宗成图,外业补充调查核实,对原林权登记数据进行转换,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保持林权登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登记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林权类登记试点全过程,坚持底线思维,既尊重历史,又于法有据,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研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办法,打通登记“堵点”,解决登记“难点”,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四)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保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式,破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难题,探索数据共享、业务联通、就近登记举措,突出便民、利民、惠民。

三、工作目标

以林权补充地籍调查为主线,以清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以规范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数据共享为支撑,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式,完善林权空间属性数据,完成林权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库,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随申可办。集中开展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理流程,解决林权登记“痛点”“堵点”问题。实现林地承包合同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林权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保障林权登记连续稳定、规范高效办理。通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有效途径。

四、工作任务

对照国家试点任务,重点选择集中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方法,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林权地籍调查方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有效机制等三个方面开展探索,兼顾其他两项试点。先行在全军乡、铁冲乡、长岭乡、沙河乡等四个乡开展试点,之后在全县逐步推动。此次试点的4个乡涉及集体林地面积约58.16万亩,13192户,41542宗地。

(一)探索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的路径方法。以村民组为单位,结合农村不动产登记、国家储备林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延包、林地边界管理认定等,在属地政府领导下,自然资源和林业等部门及乡(镇)、村、组共同参与,探索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的适用情形、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厘清林权登记数据与其他数据之间冲突问题,建立问题、原因、措施、责任清单,形成问题原因清晰、化解方法得当、争议各方认可的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

(二)探索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林权地籍调查方法。采用高清实景三维影像等可视化技术,利用已有的权属资料,以室内指界调绘为主、室外现场核实为辅,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快速实现宗地上图入库,完善林权空间属性数据和相关信息,建立产权清晰、数据准确、属性完整的图、属、档一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探索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有效机制。探索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推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地流转合同信息化标准化电子化管理,并录入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建立集体林地经营权合同指导服务机制,指导发包方(出让方)和承包方(受让方)签订、变更、终止合同,推广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合同当事人自愿申请提供合同鉴证、信息查询等服务。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总结成果三个阶段,时间从20246月开始至20256月底结束。

(一)准备工作(20246月~9月)

1.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学习研究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寨实际,制定《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2.申报项目,确定作业单位。根据试点工作探索内容、建设需求,科学编制试点工作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测算项目经费,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3.收集资料,组织业务学习。制定资料收集清单,组织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政策规定及技术要求。

(二)组织实施(20249月~20255月)

1.清洗比对分析数据。对收集的地籍区、地籍子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权登记成果及档案资料、林地资源调查成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分辨率优于0.5米正射影像、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历年林地征占用审批文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等资料,运用技术手段对林权登记数据进行清洗,与相关数据进行套合比对分析,摸清底数,查明问题,分村组建立问题清单。

2.编制试点项目技术设计书。根据试点任务,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标准和整合汇交要求,编制《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项目技术设计书》,对林权补充地籍调查及数据整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林地合同管理及数据共享、登记系统对接改造等工作流程、技术路线、标准要求、质量控制、实施计划、成果验收等予以明确,形成文本,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用于指导试点工作全过程。

3.制作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底图。结合激光点云数据、分辨率优于0.5米正射影像、格网间距优于2米的数字高程模型,生成试点乡镇实景三维影像。叠加地籍区、地籍子区、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区三线”、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大比例尺地形图,形成林权地籍调查实景三维工作底图。结合问题清单,提取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等问题地块,用于林权补充地籍调查。

4.开展林权地籍调查。以村民组为单位,充分发挥村组工作专班作用,采取以室内图上指界为主、外业调查核实为辅的调查方式,依托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以宗地为单元,利用实景三维工作底图,勾绘宗地界址点线,实现落宗上图;对室内无法指认的,工作人员与权利人和其他指界人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界址落宗上图。同时,补充调查缺失信息,纠正错误内容。对存在权属争议宗地,由工作专班调处。经调处仍未解决的,按照争议宗地处理,划清争议区域,签订争议原由书。公示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填制地籍调查表,经权利人和四邻签字确认,形成林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

5.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县林业局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台账管理制度,指导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地流转合同》,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顺利办理。

6.升级对接系统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增加林地经营权登记功能,在不动产地籍调查系统增加林地经营权宗地图层,确保林权登记顺畅。县林业局利用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做到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信息标准化电子化。通过县数据资源局数据平台或接口方式,互通共享林权承包合同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林权登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7.纸质材料标准化整理入库关联。试点工作中形成的纸质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要求,将纸质材料分宗整理扫描,装订成册,入库上架。将生成的电子材料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与登记业务对应挂接关联,实现林权登记档案信息查询应用。清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台账,录入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与登记业务关联,用于检查核验。

8.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标准,对林权地籍调查形成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档案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转化、关联,建立空间属性中间数据库,经质检合格后,整合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形成图、属、档一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使林权类登记数据完整、一致、正确、可溯,满足登记业务办理需要。

9.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由县政府统筹,乡镇政府属地负责。县乡(镇)分别成立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村组成立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理专班。林权登记历史遗留权属纠纷问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林权合同纠纷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问题,分村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处理举措、工作流程,处理一宗登记一宗。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贯穿试点工作始终,通过对登记信息错误、界址界线错误、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登记未发证等问题的处理,取得成功做法,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三)总结成果(20255月~6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组织专家验收,形成试点成果。围绕试点工作重点和成效,全面系统总结林权地籍调查方法和数据整合流程、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林权登记有效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路径举措等做法,形成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的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成果,上报部省主管部门,为全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提供有益参考。地籍调查形成的空间属性数据经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质检软件检查合格后,全库汇交到省自然资源厅,实现试点乡镇林权登记发证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及试点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金寨县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宣传培训。县、乡、村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和微信等新媒体,利用工作会、群众会,加大林权登记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正面引导,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林权登记试点工作。

(三)强化协调配合。林权登记试点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质量要求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直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深入研究,主动作为,按时高效完成试点任务。

(四)严格督查通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和试点乡镇确定专人,全程参与林权登记试点工作,严格监督审核把关。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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