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规范水价形成机制
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通过成本监审、价格测算、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等程序,重新核定了水价,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2025〕31号)。新定水价参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将用水户进行了分类,根据实际用水情况,明确各类用水户具体范围,然后按照类别和范围进行定价,其中,将公厕等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收费,大大减轻了基层财政负担。
二、明确供水工程管理职责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理责任的通知》,明确了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运管单位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理方面的职责,形成各方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营和管理质量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供水保障政策宣传
各乡镇和金水源水务公司已编制宣传资料,把农村供水保障政策、供水工程运管制度、享受的权利服务、承担的责任义务、解决问题的方式、依法解决诉求的程序等图文并茂展示出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广大群众进行宣讲,保证群众诉求有道,运管单位反馈及时,通过供水用水双方良性互动,大幅提升供水服务水平,不断增进群众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4-7356956
金寨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