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407-0000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发文日期: 2025-07-19 15:58:12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7-19 15:58:12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7-19 15:58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稳妥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利用农村供水保障相关政策福利,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的支持,目前,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已争取小型引调水资金8000万元,24小时小型引调水资金391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持续稳定推进

二、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管网延伸工程3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3处,千人供水工程3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27处,正在建设千吨万人供水工程3处,累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前期调查摸排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继续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预计7月底前启动一批,保证12月底前可实现群众受益

三、逐步实施老旧管网改造

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供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摸排,形成了需改造管网台账,现已将老旧管网改造纳入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实施计划和“十五五”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后期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陆续组织实施。

四、不断规范水价形成机制

县发改委和县水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202531号),通过成本监审、价格测算、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重新核定了水价,新定水价既考虑了工程的长期良性运行,又科学考量了用水户经济承受能力。

最后,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4-7356956

 

 

 

金寨县水利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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