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285/202007-0003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废止失效文件 发文日期: 2020-07-13 09:28:2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07-13 09:28:2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印发《金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13 09:28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民福〔202015

 

各乡镇,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金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寨县民政局  

2020713

 

金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省、市、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行业监管体系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民政部等部委《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巩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养老机构备案流程,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养老机构中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福利科)

2.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监督机制。巩固夯实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社会监督体系,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确保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机构安全底线。(责任单位:救助管理站)

3.健全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健全儿童福利中心、婚姻登记处、殡仪管理所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控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慈善和儿童福利科、婚姻登记处、殡仪管理所)

(二)强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慈善和儿童福利科)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未取得消防备案或许可的养老机构,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完善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依法尽快进行办理,对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整治后仍无法办理的,报请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

3.认真抓好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慈善和儿童福利科、婚姻登记处、殡仪管理所、救助管理站)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1.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

2.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抓好燃气、电梯及其他特种设备日常维护和专业保养,对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及时停止使用,杜绝“带病”工作。(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并按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及局属各单位)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要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科及局属各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207月至2022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上旬)。根据省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县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7月下旬至12月)。民政服务机构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排定计划,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排查整改情况明查暗访,并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消除梳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并于每年1215日前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县安委办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有力。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服务对象、社会的广泛支持。

(三)认真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整改。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