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8126.58公顷(57.19万亩)。其中,水田27135.89公顷(40.70万亩),占71.17%;水浇地108.50公顷(0.16万亩),占0.29%;旱地10882.19公顷(16.32万亩),占28.5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984.17公顷(13.4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3.5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 的耕地2968.19公顷(4.45万亩),占7.7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452.65公顷(21.68万亩),占37.9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689.20公顷(14.53万亩),占25.4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32.37公顷(3.05万亩),占5.33%。
二、种植园用地20938.57公顷(31.41万亩)。其中,果园509.66公顷(0.76万亩),占2.43%;茶园6705.50公顷(10.06万亩),占32.03%;其他园地13723.41公顷(20.59万亩),占65.54%。
三、林地282946.25公顷(424.4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55225.30公顷(382.84万亩),占90.20%;竹林地19977.94公顷(29.97万亩),占7.06%;灌木林地2818.45公顷(4.23万亩),占1.00%;其他林地4924.56公顷(7.39万亩),占1.74%。
四、草地1416.30公顷(2.12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544.34公顷(0.82万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028.33公顷(25.54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069.36公顷(4.60万亩),占18.03%;村庄用地13437.65公顷(20.16万亩),占78.91%;盐田及工矿用地386.23公顷(0.58万亩),占2.2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5.09公顷(0.20万亩),占0.79%。
七、交通运输用地4751.61公顷(7.1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1.52公顷(0.12万亩),占1.72%;公路用地1733.63公顷(2.60万亩),占36.48%;港口码头用地0.93公顷(13.95亩),占0.02%;农村道路2935.53公顷(4.40万亩),占61.7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716.99公顷(29.5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591.31公顷(8.39万亩),占28.36%;水库水面10924.38公顷(16.39万亩),占55.41%;坑塘水面1395.71公顷(2.09万亩),占7.08%;沟渠1532.29公顷(2.30万亩),占7.77%;水工建筑用地273.30公顷(0.41万亩),占1.39%。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