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然资〔2022〕121号
各金寨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8日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地质灾害
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做好我局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金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响应工作原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响应工作在全县应急管理统一领导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地灾科和其他各科室具体实施,局其他二级机构紧密配合,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力抢救、综合协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临灾应急处理和灾害应急处理。临灾应急处理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局相关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随时参与应急工作;灾害应急处理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县局一方面要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协调等工作,另一方面要迅速了解灾情,及时将受灾情况向上级汇报。
二、预防、预警的处理程序
(一)灾害天气预警处理程序
汛期,地灾科和局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气象局、市局地质矿产科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当接到上级和本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Ⅳ级(含Ⅳ级)以上信息时,地灾科和局办公室应迅速将预报信息通知降雨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通知地质灾害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立即做好灾害体监测及受威胁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等各项防范工作。
(二)灾害预警及灾情处理程序
在小型灾害发生或出现较大级临灾情况时,县局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12小时内赶赴现场,指导乡镇进行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理工作;在中型及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发生或出现重大级临灾险情后,县局应急队伍在6小时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县政府,建议启动《金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应急处理和防灾救灾工作,并将详情分别上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自然资源厅。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来源
主要为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县直其他部门商请,乡镇速报信息,媒体及其它信息等。
三、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启动程序
当我县境内启动Ⅲ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时,我局自动启动该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局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Ⅲ级以下的,纳入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决策管理程序,由地灾科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领导决策。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实行分片负责
局班子成员对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实行分片负责联系的应急机制,分别负责联系片区的日常地灾值班检查、动态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救灾指导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责任领导要及时赶赴临灾一线会同属地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一览表
责任领导 |
联系乡镇 |
何恩来 |
负责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全面工作 |
王允录 |
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青山镇、油坊店乡、流波䃥镇 |
余友勇 |
天堂寨镇、燕子河镇、长岭乡、斑竹园镇、吴家店镇、白塔畈镇 |
彭晓辉 |
古碑镇、槐树湾乡、花石乡、梅山镇、麻埠镇 |
王成华 |
南溪镇、汤家汇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 |
(二)组建专业技术应急队伍和抢险救灾应急分队
专业技术应急队伍由网格化管理技术服务单位派出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建议,同时采取必要防治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抢险救灾应急分队由我局党员干部及年轻人员组成。
队 长:何恩来
副队长:王允录、余友勇、彭晓辉、王成华
队 员:李 林、刘庆林、洪云龙、刘锡山、傅义福、汪 娟、胡先志、高绪权、田拥民、程东绵、张英峰、袁 莉、项 瑞、杨明松、黄 琴、余世莉、倪 良、黄 杰、朱思翔、曹 猛、孙 姚、王 东、梁娜娜、李 勇、叶启宇
紧急情况需要增加人员时,局机关其他人员必须随时听从调遣。主要职责是应对紧急抢险救灾。
落实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
对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和在册地灾隐患点,包片领导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巡查及监测工作,发放明白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适时进行巡查。如果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或重大险情,各中心要立即将灾险情报告县局,县局应迅速报告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同时将较大地质灾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落实汛期值班制度
在主汛期,遇集中强降雨或台风影响等异常天气情况下,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制定值班表。值班工作由局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