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然资〔2021〕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1〕11号)要求,各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于11月中旬使用完毕,逾期将由省自然资源厅收回进行全省调剂。当前我县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农村一二三产业用地需求量较大。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各乡镇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做好项目用地选址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自然资源、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年内确定实施的项目尽快做好用地选址。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的要求,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影响近期和远期相关规划的实施,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尽快做好用地组卷
用地报批是一个政策性强、涉及内容广、涉及部门多的综合性工作,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技术性有着很高的要求。从之前的报批材料来看,存在着材料不齐全、违法用地处理不到位、规划调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林地批准等前置条件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用地报批的进度。
各乡镇对拟申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农转用报批材料清单和相关材料的格式要求,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材料(扫描件和电子数据)报至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系统预检通过后提供纸质件。未及时报送或系统预检未通过的项目用地年内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