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3年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3年4月7日印发正式施行。4月1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恩来召开局务会议,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现场回答提问。
会上,何恩来介绍,《方案》出台是为了推动我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推动我县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
严守基本原则。按照“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的原则,对全县矿山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依法治理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等相关规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生态旅游等,科学规划,依法实施。县环保、林业、属地乡镇政府等要结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专项规划及项目设计,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工作,保证矿山治理顺利进行。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县环保、林业、属地乡镇政府等单位,保证矿山治理顺利进行。
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代表提问:
提问1:生态修复中,山区型废弃地项目的生态修复内容有哪些?
答:修复和改善矿山废弃地生态经济系统的主要研究内容为五方面:受损农地再利用、废弃矿井资源再开发、合理开发和保护未利用废弃地、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景观建设。
提问2: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与老方案的重叠需要注意什么?
答:施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企业原来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仍然有效,除《通知》中规定应重编、修编的情况外,不用重新编制“二合一”方案。
提问3:对于矿山生态修复,需要哪些资质呢?
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察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设计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