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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4647/202604-00036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生态保护修复 发文日期: 2026-04-15 09:52:09
发布机构: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4-15 09:52:09
来源单位: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申报要求、材料清单、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受理机构、监督方式)
文  号: 词: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申报要求、材料清单、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受理机构、监督方式)

2026-04-15 09:52 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申报要求: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4号)文件,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矿权所有人为企业法人,正在实施基建或者正在组织生产的矿山。

一、材料清单:

1、 项目申请书

2、 预算项目建议书

3、 项目可行性报告

4、 项目评审报告

5、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 采矿权灭失证明

二、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如无法办理将书面告知。

三、受理机构: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联系方式:0564—7356812

五、监督举报方式:0564—7356813

六、 办公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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