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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042/201708-00004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17-08-08 14:40:27
发布机构: 金寨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8-08 14:40:27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7年8月8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金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
文  号: 财建〔2017〕294号 词: 专项资金、报账

【文字解读】《金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

2017-08-08 14:40 作者:金寨县财政局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我局制定了《金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2016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29号),根据根据《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6]29号文件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实现通过国库直达物资供应商或工程劳务中标方,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起草,先后多次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召开研讨会议,形成初步意见,并征求县交通、水利、农业等有关单位意见,对办法加以完善;最后形成正式文件,由县财政局印制发行。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确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资金支付遵循“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核算、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方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至第三条(总则):明确制定背景、专项资金范畴、管理模式。

第四条至第六条(支付管理):明确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和资金支付方式。

第七条至第十一条(操作流程):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自工作具体流程。

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工作职责):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自承担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监督管理):明确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职责。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附则):说明本《办法》的权威性,明确乡镇参照执行和制定部门。

六、创新举措

《办法》明确了各自职责,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是按照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和批准的方案实施;二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向项目主管部门报账;三是提供有效、真实、完整、合法的项目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四是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批复文件;二是组织、申报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三是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四是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竣工验收,并出具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审核、审批项目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签署审核、审批意见;六是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进行财务核算;七是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八是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县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和指标控制;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三是定期不定期对主管部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开展检查;四是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五是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资金分配中。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全面加强全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县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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