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交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的通知》(皖财建[2020]1410号),现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进行分配。
补贴依据是:1、分配的标准:2019年度我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分配按公交车运营里程、运营月份及公交车长度折算后标台数进行分配。分配标准:(1)新能源公交车全年运营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2)长度8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全年补助6万元;(3)长度6米以上8米以下新能源公交车全年补助4万元。
2、我县2019年参加营运新能源公交车共计355辆,折算后长度8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为249.4标台,长度6米以上8米以下新能源公交车为69.4标台(县益民公交公司8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为57辆,折算后为57标台。县电动公交公司8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为60辆,折算后为59标台。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车为139辆,折算后为133.42标台,长度6米以上8米以下新能源公交车79辆,折算后为69.4标台。)。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已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补助资金分配表附后,如有遗漏或不准确请及时与县交通主管部门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