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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329/202303-0004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3-03-28 10:57: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3-28 10:57:0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水利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3-03-28 10:57 来源:金寨县水利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水利(水务)局:

现将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排查整改山洪灾害防御风险隐患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是我市汛期的主要灾种,也是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已复核完成的防治危险区名录,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要突出考虑沟道淤堵、桥涵堵塞壅水造成洪水漫溢改道、上游水库大流量泄洪甚至溃决等极端情况,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执法监管作用,逐责任网格排查跨沟道路桥涵阻塞壅水、沟道泥石淤积等涉河风险。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山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汛前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二、加快进度,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村级预案

山区县要按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村级示范模板》要求,结合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原则上,每个责任网格均应明确风险范围、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对修订后的预案,县(区)水利(水务)局要以乡镇为单位逐村出具书面技术审查意见,督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复或印发。4月17日前完成上传备查工作,相关意见和批复(印发)文件一并上传。对上传的村级预案,省市级将组织对预案的编制质量、转移路线合理性、安置地点的科学性等进行抽查并通报,其中省级抽查不低于5%、市级抽查不低于20%。

三、认真细致,更新复核山洪灾害防御预警指标

山区县要结合已复核的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名录,逐行政村检查关联自动雨量站点合理性,按照山洪类型及危险程度,在“基层防汛预警2.0平台”--“预警处理”--“水库预警配置”中确认或更改预警指标,杜绝出现辖区内通用一个指标的情况。

同时根据《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山区县要加快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方案、建设山洪灾害红色叫应机制、确定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名录、调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专班人员与职责等工作进度,4月20日前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完成上传备查并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水旱灾害防御科。

 

附件:1.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2.省水利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村级示范模板》

 

 

2023年3月27日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村级示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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