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大别山山核桃产业发展,带动群众稳定增收。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1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效益,发展山核桃重点乡镇,带动关庙乡、汤家汇镇群众增收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通过有序发展山核桃特色经济林产业,打造“1+3+N”区域发展布局,进一步丰富金寨县乡村特色产业的内涵,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农民增收致富:项目的实施将直接带动高寒山区群众参与山核桃种植,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新增发展山核桃产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县林业局组织技术骨干及相关专家,2025年底对全县山核桃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全面调研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条件与发展实际,科学谋划项目实施内容与推进路径。2026年初,要求乡镇充分调研,落实栽植任务到户(地块),2月组织科室业务人员研究起草《金寨县2024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经多轮修改、细化完善后,最终形成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6年计划采购并发放山核桃苗木8000株,其中关庙乡分配5000株、汤家汇镇分配3000株,项目受益脱贫户不少于25户。
五、主要内容
本项目专项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山核桃苗木采购补助,实施地点划定在关庙乡、汤家汇镇两个乡镇,确保资金投入与产业布局相匹配。
1.资金筹措方式更加合理。采取“财政补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山核桃栽植群众(或其他主体)每株自筹2元,其余费用由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也有效提高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苗木质量标准从严把控。由县林业局统一采购,苗木需为金寨本地培育的两年生良种壮苗,同时满足地径不低于0.8cm、苗高不低于80cm,且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的硬性要求;起苗环节要求保全须根、避免暴晒、随起随栽,从源头保障苗木成活率。
3.苗木发放和栽植管理到位。苗木采购到位验收合格后,统一供货到关庙乡和汤家汇镇,由乡镇负责及时发放到户,并督促种植户按技术规范完成栽植,确保苗木成活。
4.验收与报账流程规范透明。苗木采购供货完成后,财政资金按规程序报账;山核桃栽植群众(或其他主体)自筹资金由供应商自行收取,乡镇予以协助,实现资金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
六、创新举措
采用“财政补助+群众自筹”的资金投入机制,既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又强化群众主体责任与管护积极性;严格把控种苗源头,专属选用金寨本地培育的两年生良种壮苗,明确苗木地径、苗高、病虫害等硬性质量标准,从根源保障苗木成活率与适应性;同时精准对接联农带农目标,聚焦重点乡镇布局项目,明确受益脱贫户数量要求,将产业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度绑定,搭配清晰的权属界定与管护责任机制,兼顾产业长效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全方位推动山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树立长效观念和质量意识,保证项目建设成功;加强资金管控,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严禁变相使用资金或挪作他用,保证项目资金使用足额到位,程序规范到位。加强技术指导,县林业局及乡镇林业技术人员跟踪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为苗木栽植、抚育管理等环节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解决栽植主体的技术难题,保障苗木成活率和后期生长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按照预期计划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全过程管理与督导,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如期见效。在此基础上,及时梳理总结实施经验,持续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与工作举措,促进全县山核桃产业稳步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林业局
解读人:王浩
联系方式:0564-2702316
办公地址:金寨县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