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安徽金寨西河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无人机机巢及无人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HZZ26CG-001),中标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金财购〔2024〕30号)文件要求,金寨县林业局于2026年9月28日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验收过程基本情况
(1)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每项货物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进行核对,由金寨县西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初步查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2)供应商负责无人机巢设备安装必要的基座、电、网等基建工作,确保设备通电、通网,由金寨县西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现场验收;(3)设备安装及调试,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供应商自验合格后由金寨县西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初步验收;(4)前期工作完成后,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向采购人(金寨县林业局)提交验收材料申请终验,由县林业局组织人员成立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等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验收结论
根据金寨西河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初步验收以及本次项目验收结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配套的基建、培训服务等符合要求,项目验收合格。
金寨县林业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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