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卫健委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

2022-12-13 16:57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评议对象

全委干部职工。

(二)评议内容

1.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优化本地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2.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从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3.政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政务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4.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5.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行为;

6.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

7、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业用语规范文明、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等现象的存在;

8、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是“窗口”单位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严格依法行政,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文明管理等情况。

9、由社会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评议方式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群众和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2、会议评议。召开座谈会、邀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代表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部门进行评议。

3、设立社会意见箱评议。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四)评议程序

1、确定参加测评的人员;

2、下如民主评议通知;

3、印制民主评议测评表;

4、组织参加测评的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5、发放、填写、回收民主评议测评表;

6、汇总民主评议测评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7、根据民主评议测评结果,作出恰当处理。

(五)评议活动由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评议情况由组织评议单位汇总,并提出书面意见,向被评议的部门、单位或干部群众反馈。

(七)对群众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向意见建议人作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如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反馈。

(八)对群众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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