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们:
当前,我县已进入脱贫摘帽的最后关键时刻,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核心要求。县生态环境局结合自身职能,就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金寨县位于大别山北麓,是淮河主要支流——史河、(西)淠河的发源地,史、淠两河下游修建了梅山、响洪甸两座大型水库,均为河流源头自然保护区,水质功能区目标定位为II类。金寨县水资源十分丰富且水质优良,除满足本县用水需求外,为下游六安市、合肥市、叶集区、霍邱县和河南省固始县等地提供了优质充足的生活和工农业用水,两库灌溉面积一千多万亩。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科学保护水资源。为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我县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金寨县完成2020 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有关控制指标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和《金寨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制定了2016-2020年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生态建设,涵养优质水源。为切实保护水源地水质和生态环境功能,我县已明确两库上游不再新建非资源利用型建设项目,资源利用型项目必须强化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措施,强力保障水源安全。2018年,在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同时,我县完成人工造林69974.1亩,林业增绿增效成果明显,森林覆盖率达75%,其中国家和省级公益林面积277万亩,占全省的10%。同时全县现有湿地总面积14376.35公顷,为水源涵养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我县荣获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三是强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三线三边”“三大革命”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县大力实施了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清理工程,大幅削减了生活污染源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1.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县共建有乡镇污水处理站29座,总处理能力9500吨/天,2014年底实现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的全覆盖,特别是2016年采用PPP模式,全县乡镇污水处理统一托管运营,保证了乡镇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各中心村庄结合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了村级污水处理站122座,覆盖了120个中心村,总处理规模达1957吨/天,中心村污水处理站覆盖率达53.8%。
2.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采取PPP模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总投入7.75亿元,每年支付6600万元购买服务。以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为基础,全县城乡环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统一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了“村收集、乡(镇)集中、县运输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该机制的实施,促使城乡垃圾收集大力深度延伸,垃圾收集量接近翻番,目前县垃圾发电厂正在扩建二期,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同时,梅山、响洪甸两库水面和乡镇农村沟渠水面垃圾的清运也纳入了项目服务范围,共配备机械打捞船2艘、人工保洁船20艘,由专职保洁人员对河道水面进行常态化的保洁,确保水面河面干净整洁。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点全部消灭旱厕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自然村逐步推行粪污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累计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7.6万户,建设各类公厕940座。
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划定禁限养区,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出台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开展了禁养区范围内重点养殖场关闭工作,近三年已关闭养殖场15个。
2.拆除两库网箱(库湾),净化水源水质。2016年、2018年,金寨县共投入3.7亿元,先后完成了响洪甸、梅山水库库区网箱、库湾拆除工作,共拆除网箱29091只,库湾155个,拆解浮动设施37个,并对45只油补渔船进行全部拆解。县监测站每月监测结果表明:响洪甸水库多数月份水质保持在Ⅰ类,生态补偿P值稳定在0.5左右,远远低于考核要求的0.75;梅山水库水质长期稳定在Ⅱ类标准以上。
3.推行 “两个替代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以来,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两个替代”专项行动,重点用于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推广、杀虫除草等采购以及农产品检测。两年来,以1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核心,辐射带动3万亩猕猴桃、2万亩高山有机稻等绿色、有机防控示范区建设。同时出台有奖举报办法,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人,对举报违规违法使用化学除草剂、化学农药等行为实行重奖,举报者最高可奖励3万元。
4.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全县44家小型规模养殖场和41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一场一策”整治,实现了养殖无污染、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五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监督管理。印发了《金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严格执行 “六制度一办法一细则”,认真开展“一河(湖)一策”调查、编制工作。共设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副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3名、县级副河长13名;设立乡镇级总河长41名、乡镇副总河长39名、乡镇级河长89名;设立村级河长240名,建立起全覆盖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各级河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履职尽责,做到真巡河、巡真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推动了上游河汊沟渠的垃圾清理,毒鱼炸鱼现象大幅度减少。
六是狠抓工业集聚区废水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我县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1.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招商引资,杜绝引进和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2018年审批项目113个,总投资约165.9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13亿元,占比2.5%。
2.狠抓工业和县城生活污水治理。金寨县日处理1.5万吨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于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线监控装置已安装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2011年完成了升级改造,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二期日处理1.5万吨污水的生产线已于2018年6月投入试运行。金寨现代产业园北翼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能力4万t/d,其中一期处理能力2万吨/天工程正在进行运行调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济实力难以支撑保护力度。由于金寨县特殊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体量又较大,对水源地保护要求较高,导致许多工业、畜牧业和旅游业项目无法实施,间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经济不发达又导致水源保护投入受限,金寨县为保护生态和水源,牺牲了发展机遇。例如:近年来我县先后否决了印染、皮革、酿造、光固化涂料、废有机玻璃再生、废橡胶再生、危废处置、水源上游采洗砂、碲化镉薄膜等一系列不合理项目30多个,减少投资约150亿元;金寨县国土大多在梅山、响洪甸水库上游,畜禽养殖的禁限养区面积较大,导致规模化养殖业难以发展,为保护宝贵的水源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都不允许;我县世界储量第二的钼矿资源,由于位于水源地上游,导致无法开采。
2.水源地原著居民难以搬迁。我县是山区、库区县,平整的建设用地稀缺,农村居民居住分散。近年来,通过宅改、易地搬迁、城镇化等政策的实施,农村住宅相对集中,但是零散住户仍然不少,特别是梅、响两库沿岸居民,由于生产、生活资料均在库区,陆路交通条件有限,群众搬迁意愿不强,其生产生活污水对两库水体存在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生态补偿力度。生态补偿机制是践行总书记“两山理论”和推进绿色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金寨县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空间301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比例76.86%;生态红线面积为2196.35平方公里,占全县比例55.96%,给金寨县未来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制约。因此,生态补偿机制向水源源头区倾斜,我们将进一步争取省市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真正实现生态补偿的功能。
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投入。目前,全县中心村庄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均建设了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但正常运转有待出台长效机制,同时大量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需要加强污水处理。全县乡村垃圾集中处理每年费用为6600万元,预计往后会每年有所递增;全县改厕完成率为63.3%,尚有4万户未完成改厕,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完成农村“三大革命”。
三是出台库区移民搬迁政策。金寨县的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均属于特大型水库,生活在库区周边和半岛、孤岛上的居民,由于交通不便导致生活不便,水上交通效率低、安全隐患大,但是生产资料无法流转导致搬迁难度较大,我们将积极争取并出台搬迁政策和资金支持,撬动库区周边居民搬迁意愿。
四是高端推行“两个替代行动”。我县每年投入2000万元推行“两个替代行动”,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成效明显,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改善,梅、响两库地表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标准及以上。继续推动“两个替代行动”,扩面提标、提质增效,更好地保护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