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 成同志任稽核科科长;
陈冬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张 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刘传祥同志任法规科科长;
余志祥同志任归集与贷款科科长;
余继明同志任资金科负责人;
徐 静同志任服务指导科科长(试用期至2020年4月28日);
李 波同志任信息中心负责人;
蔡 莉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至2020年4月28日);
胡瑜琛同志任市直管理部主任;
朱 军同志任市直管理部副主任;
陈晓东同志任金安区管理部主任;
李 馨同志任金安区管理部副主任;
王杨辉同志任裕安区管理部主任;
张 晶同志任房改科科长兼裕安区管理部副主任(房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
何兆富同志任金寨县管理部负责人;
张少炜同志任霍邱县管理部主任;
许 娜同志任舒城县管理部主任;
李 琼同志任舒城县管理部副主任;
彭章敏同志任霍山县管理部主任;
张凯、李燕同志任霍山县管理部副主任;
周贻铭同志任叶集区管理部主任;
凌 燕同志任叶集区管理部副主任。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中共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