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才、育才、留才、聚才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的重要功能。按照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文件规定,对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和办事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
依据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中“一、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1.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和生活补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的重要实践,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属性、民生属性、金融属性的重要举措。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工作机制,必将为我市跨越发展、绿色振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六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在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规定基础上进行研判,并征求多方意见,形成本细则。
四、工作目标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和办事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才、育才、留才、聚才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的重要功能。
五、主要内容
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单方或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60万元。
六、创新举措
在现行基础上,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60万元;各管理部应设立“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专窗,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现“只去一地、只找一人、只跑一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公积金中心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轮候放款等资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措施影响。高层次人才以欺骗手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住房公积金、不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依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