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2002]17号])及六编[2003]37号文件《关于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寨县管理部于2002年11月27日成立。2019年5月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关于调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办[2019]26号),以及《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六市金管[2019]21号)文件要求,本单位名称更名为“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寨县管理部”。
金寨县管理部在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等工作。目前:金寨县管理部在职职工7人,其中领导职务2人:管理部主任周贻铭同志,副主任蔡海琼同志。
电话:0564-7065588、0564-7066543;
办公地址:金寨县新城区金梧桐创业园新政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咨询电话:0564-7065588(传真);
投诉监督电话:0564-705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