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灾害性天气气象工作,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确保气象服务工作有序进行,真正发挥气象部门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经研究决定,制定《金寨县灾害性天气跟踪及叫应服务规范》。
二、起草过程
此通知由局务会研究,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县气象局办公室印发至局直各单位。
三、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推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气发〔2021〕79号)和省防办《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暴雨防范应对和防台风工作的通知》(皖防指办〔2022〕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叫应”服务机制,根据《安徽省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技术规范(试行)》,并结合金寨县实际,特制定本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
四、主要内容
(一)当监测到已经出现或预测可能出现强降雨、强对流等突发灾害性天气影响本行政区。
(二)本行政区域内已经发生因气象原因导致的重大气象衍生或次生灾害,同时不利气象条件仍持续时。
县气象台值班人员要加强监测预警,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向局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报告,开展“叫应”时应报告清楚预警服务情况、天气实况、未来发展趋势、可能诱发的灾害风险或已经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
五、关键词
金寨县灾害性天气跟踪及叫应服务规范
六、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请咨询金寨县气象局办公室。
解读机关:金寨县气象局
解 读 人:程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706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