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601-0005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6-01-21 08:34:11
发布机构: 金寨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6-01-21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6年1月21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要求的通知
文  号: 无 关键词: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关于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6-01-21 08:34 作者:金寨县住建局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乡镇排查.摸底.申报。按照《金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金住建〔2022〕55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我县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8户,(详见附表)。

二、补助对象。2026年度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中的C、D级危房户,且之前未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三、补助标准。拆除重建2万元/户。维修加固0.6万元/户。

四、程序规范。严格按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程序进行申报,乡镇同步在县政务公开危房改造专题栏公示。

五、改造质量。危房改造要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达到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提升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改造后房屋达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要求。

六、改造时限。2026年3月30日前全面开工,5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7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补助资金打卡工作。

 

附件:金寨县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附件下载后查看)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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