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金寨县住建局2026年关于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 立案 | 项目名称 | 行政处罚对象 (个人) |
身份证号码 | 案由 | 违反法律 | 处罚依据 | 告知时间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 | 罚款金额 | 履行情况 |
| 2026.6.3 | 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 | 何*军 | 34242*******3059 | 当事人在担任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专职监理员期间,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职尽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管部门停工指令,整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 2026.6.18 | 金住建罚字[2026]第1号 | 2026.7.6 | 处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元)罚款 | 4000 | / |
| 2026.6.3 | 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 | 刘*明 | 42098*******9591 | 当事人系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现场负责人,2026年5月27日,我局对该项目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局当场下达《金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编号:20260527-01),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同年6月1日,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违规组织人员继续施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 2026.6.18 | 金住建罚字[2026]第2号 | 2026.7.6 | 处人民币柒万壹仟元(¥71000.0元)罚款 | 71000.00 | / |
文件下载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