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7-0000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内容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文日期: 2026-07-06 08:24: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重点工程处 生成日期: 2026-07-06 08:24: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住建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处罚信息】金寨县住建局2026年关于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文  号: 词:

【处罚信息】金寨县住建局2026年关于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2026-07-06 08:24 来源:金寨县住建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立案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对象
(个人)
身份证号码 案由 违反法律 处罚依据 告知时间 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 履行情况
2026.6.3 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 何*军 34242*******3059 当事人在担任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专职监理员期间,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职尽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管部门停工指令,整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2026.6.18 金住建罚字[2026]第1号 2026.7.6 处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元)罚款 4000 /
2026.6.3 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 刘*明 42098*******9591 当事人系南溪镇春山云栖涧项目现场负责人,2026年5月27日,我局对该项目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局当场下达《金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编号:20260527-01),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同年6月1日,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违规组织人员继续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2026.6.18 金住建罚字[2026]第2号 2026.7.6 处人民币柒万壹仟元(¥71000.0元)罚款 71000.00 /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