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606-00116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内容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6-06-19 15:50:2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生成日期: 2026-06-19 15:50:2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梅山镇2026年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梅山镇2026年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2026-06-19 15:50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就业登记

二、对象范围:《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服务。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就业登记需真实,登记就业后失业即取消

五、受理机构

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镇无此项职能,仅可办理咨询事项)

六、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七、申报方式

1、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3、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八、申请材料目录:

该事项无须申请人提供材料

九、办理时限

即办

十、办理流程:个人/单位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审批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快递送达

十三、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电话

0564-7061900(金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4-7061052梅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五、监督投诉方式

0564-27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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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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