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606-0014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发文日期: 2026-06-15 09:39:1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6-06-15 09:39:1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南溪镇2026年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南溪镇2026年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2026-06-15 09:39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述

参保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内容之一发生变更的。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 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 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四、承办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五、实施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金寨县户籍城乡居民;

2.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3.参保人员银行账号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等内容发生变更的。

七、申报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

1.通过金寨县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服务渠道线上办理。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旁20米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结果当面送达

、咨询方式

0564-7727981

、监督投诉渠道

县人社局:0564-7356158

南溪镇纪委:0564-772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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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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