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606-0014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发文日期: 2026-06-15 10:01:4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6-06-15 10:01:4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南溪镇2026年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南溪镇2026年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指南

2026-06-15 10:01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

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减少的参保企业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四、承办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五、实施对象

法人

六、申报条件

企业办理社保缴费人员增加、减少的

七、申报材料

1.劳动合同或增员名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减员名册。示例样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docx

八、办理方式

1.通过金寨县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服务渠道线上办理。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十、办理地点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旁20米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结果当面送达

、咨询方式

0564-7727981

、监督投诉渠道

县人社局:0564-7356158

南溪镇纪委:0564-772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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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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