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607-0004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文日期: 2026-07-25 20:22:3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6-07-25 20:22:3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服务指南】金寨县南溪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服务指南】金寨县南溪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2026-07-25 20:22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1.文件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2.政策对象: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给予补贴

3.奖补标准: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3000元(根据吸纳脱贫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的人数按2000元/人计算,12个月的以上按3000元/人计算)

4.申请条件:吸纳脱贫劳动者帮扶车间企业

5.申请材料: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复印件、吸纳贫脱贫劳动者花名册、《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请表》

6.办理流程:乡镇初审--就业中心审核—人社局审批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金寨县人社局一楼就业中心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0564-7061900

11.监督电话:0564-70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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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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