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606-00073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6-06-21 18:27:16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生成日期: 2026-06-21 18:27:16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汤家汇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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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汤家汇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职责

2026-06-21 18:27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汤家汇镇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世海(人大主席)
    成  员:李学钟(汤家汇实验学校校长)
            石义银(泗道河实验学校校长)
            余润东(银山畈实验学校校长)
            张海林(金汇学校校长)

二、职责

    乡镇:各乡镇要高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抓此项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引导、监督、协调等相关工作。
    学校:校长岗位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统筹部署食堂安全、运营、整改工作,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审核食堂收支账目、食材采购方案,牵头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分管负责人职责。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监督食材采购、验收、加工、消杀、留样等全流程工作,审核每日台账,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接市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食堂管理员职责。负责食堂日常运营调度,每日查验食材质量、环境卫生、操作规范,登记各类管理台账,监督工作人员在岗履职,规范食材出入库管理,统计就餐人数,管控食堂物资损耗,及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运营问题。
    从业人员通用职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到岗,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和岗位卫生,杜绝违规操作。每日自查工作区域安全、卫生情况,主动配合学校检查、培训和消杀工作,严禁擅离职守、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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