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政〔2021〕25号
根据县政府办[2021]12号文件和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规定,为促进我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迅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经研究,特制定全军乡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帮助经济开发区企业新招员工150人,具体分解任务详见附表。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组织,进一步加强招工工作稳步推进
为顺利推进园区招工工作,方便快捷对接上级各部门,确保我乡任务圆满完成,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组织办、中心(大队)、综治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全乡招工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领导组下设招工办,分管负责人为主任,抽调人员具体办公,常态化抓好今年招工工作。
(二)营造氛围,进一步宣传就近园区就业政策
结合春节期间大量外地务工返乡之际,在各村中心村庄、主要道路交通要道、乡核酸采样点和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张贴标语、“金寨社区快聘”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和利用广播、会议、探亲访友等形式宣传县内招工政策,发布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大力营造浓厚返乡就业创业氛围。也可动员近年来搬迁到江店的群众、应往届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尤其是今年即将实习的学生)前往园区就业,同时利用节假日邀请已在园区就业的工人返乡介绍亲身感受,进一步带动周围群众就近就业。乡政府对新到园区企业对接并签订就业合同的劳动者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村据实造好打卡花名册,先由乡政府统一垫付,若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将年终从村级办公经费中扣除。
(三)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本地就业信息
按照“乡负责、村为主体、分片包干”原则,乡村两级结合《金寨县2021年春节期间部分重点企业用工招聘信息表》和前期县人社局汇总印发的《金寨县就业信息手册》(共有63家企业)中企业对招聘人员的年龄、技能等条件要求,有选择性、针对性地逐户进行对接摸底走访,填写意向务工人员就业意愿表(原则上每名务工人员就业意向企业不得超过3家),并按就业意愿分企业进行梳理归类。
(四)集中对接,进一步促成意向人员实现就业
村将已梳理归类的就业意向人员信息及时上报乡招工办,乡招工办再与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对接,以促企业安排时间接待。乡村干部及时组织就业意向人员小规模前往企业对接参观考察,直观感受企业工作、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若有意愿就业人员。帮其与企业做好登记工作并并随时跟踪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持续跟进劳动者上岗后住房、社保、劳动维权、用工政策兑现等权益保障工作,确保劳动者能招得来、留得住。
三、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招工是招商稳商的重要前提条件,开展“促进经济开发区企业招工活动”是促进用工对接、推动就业的有效抓手,是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助推经济开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不得弄虚作假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包保到人。实行乡主要领导联系到片,班子成员联系到村,乡村干部包到组户制度。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书记、主任亲自抓,任务在集中对接阶段乡村干部全员参与。任务明确到个人,村书记、主任各至少要完成任务数的50%,其他村干完成剩余任务数。每个村要有一名招工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本村招工宣传、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3、强化调度,严格奖惩。为有效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连续两周倒数第一的村,并对该村给予1000元罚款。凡在2月26日(正月十五)前完成园区就业任务,劳动者与企业签约一年以上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在县相关文件奖励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奖励1000元;凡在3月12日(正月底)前完成园区就业任务,劳动者与企业签约一年以上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在县相关文件奖励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奖励300元,以上奖励金直接兑现到引荐村干部,兑现时间从劳动者到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起计算。主要负责人得本片任务平均数,联系村班子与驻村干部得本村任务平均数。3月12日以后完成任务的村,每完成一个招工兑现县相关文件奖励100元职业介绍补助。因园区招工存在试用期等确认时间滞后的情况,最终确认及发放奖励按村日报表统计人数和务工人员姓名,1个月后确认是否签订一年期及以上时间合同,7个月后确认是否依然在岗再据实发放。签订招工工作纳入二月份对村级考评重要内容之一,同步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评,设定分值3分。
金寨县全军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金寨县全军乡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招工工作的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