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退役军人办〔2024〕11号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金寨县2024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0日
金寨县2024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通知》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1.技能培训对象。我县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的士兵)。
2.适应性培训对象。2024年退役返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目标任务
全县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12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等获取率不低于90%;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非复学退役士兵原则上全员参与适应性培训,培训合格率100%。
三、培训项目
1.职业技能培训。县内组织的培训,根据退役士兵需求,结合实际设置培训科目和培训时间;省、市组织的异地培训由省、市退役军人主管部门确定培训科目和培训时间。
2.适应性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长80学时。线上培训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培训中心“再起航在线学习”平台,线下培训时长不少于1天。
四、补助政策
统筹中央技能培训经费和地方就业补助资金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退役士兵驾驶类技能培训按照5900元/人标准补贴,其中:培训费3000元/人(金寨驾校C照收费标准),参训学员生活补助2900元/人(按照驾驶培训天数58天计算,每天生活补助50元);退役士兵参加县内其他类技能培训按照4900元/人标准补贴,其中:承训机构培训费3400元/人(集中培训的师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参训学员生活补助1500元/人(技能实操30天,每天生活补助50元);省、市集中组织的异地培训按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兑现补贴;剩余经费统筹用于保障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五、组织实施
1.确定承训机构。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资格评估,选定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作为县内退役士兵培训机构,并纳入全省承训目录。
2.合理设置专业。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需求,设置汽车驾驶、新能源汽修、办公自动化、无人机驾驶等培训专业。培训模式采取当年度退役士兵集中办班培训,历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分散式报名参训。
3.严格培训管理。参训退役士兵自主报名登记,经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格核准后方可参训。承训机构负责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生活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承训机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教学质量评估、培训绩效考核。
4.规范资金使用。技能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按人均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经费由地方财政按人均2400元安排,退役士兵参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将培训经费、生活补助等核拨到培训机构和个人。适应性培训费用从技能培训经费中列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作为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切实做到宣传动员、政策把握、组织保障到位,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知晓教育培训政策,参训退役士兵符合资格条件,年度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2.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础台账,积极组织符合参训资格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高质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适时跟踪退役士兵训后就业情况,实现退役士兵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