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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405-00006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5-21 15:30: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5-21 15:30:20
来源单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16805
名  称: 【文字解读】《金寨县2024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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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金寨县2024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实施方案》

2024-05-21 15:30 来源: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重点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帮助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根据《全省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皖退役军人发〔20229号)和《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该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促进退役军人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更好地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3月,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汲取了兄弟单位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完成初稿的起草。

20244月,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党组会议对其内容进行研讨。

20245月,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县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12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等获取率不低于90%;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非复学退役士兵原则上全员参与适应性培训,培训合格率100%

五、主要内容

1.培训对象:技能培训对象。我县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对象。2024年退役返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分为县内培训和异地培训两种。县内的培训会根据退役士兵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设置科目,省、市组织的异地培训由省、市退役军人主管部门确定培训科目和培训时间。适应性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长80学时。线上培训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培训中心“再起航在线学习”平台,线下培训时长不少于1天。

3.补助政策:统筹中央技能培训经费和地方就业补助资金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退役士兵驾驶类技能培训按照5900/人标准补贴,退役士兵参加县内其他类技能培训按照4900/人标准补贴;省、市集中组织的异地培训按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兑现补贴;剩余经费统筹用于保障年度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考核机制,对承训机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教学质量评估、培训绩效考核。通过定期开展会商调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通过典型选树,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石义超

联系方式:0564-2716805

办公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桂花苑南区南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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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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