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金寨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基础,精准破解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各类急难愁盼问题,规范县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帮扶标准不统一、救助流程不清晰等问题,切实提升优抚帮扶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金寨县结合本地退役军人帮扶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次管理办法。
本办法制定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核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等国家、省、市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废止原《关于印发金寨县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19〕65号),实现政策迭代更新、精准适配新形势下帮扶工作需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一)制定意义。一是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补齐县域优抚帮扶工作短板,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切实落实国家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二是精准纾困解难,聚焦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及各类优抚对象核心困难,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有效缓解特殊群体生活压力,增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归属感与幸福感。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使用原则、帮扶标准、申报流程与监管要求,杜绝资金滥用、截留、挪用等问题,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阳光透明。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关怀优待,夯实拥军优属社会基础。
(二)总体考量。本次办法制定始终立足金寨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坚持“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适度帮扶”四大核心原则,兼顾普惠性与特殊性、规范性与灵活性。一方面统一全县帮扶援助标准、申报审批流程、资金监管机制,实现帮扶工作标准化落地;另一方面预留特殊情形处置空间,针对极端困难、特殊突发情况可适度放宽条件、提高帮扶标准,确保政策既有刚性底线,又有温情温度,全面适配不同困难群体、不同致困场景的帮扶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研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开展前期全面研判,系统梳理原试行政策实施以来存在的标准模糊、分类帮扶不细化、审批流程不规范、动态排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常态化走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摸排县域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底数,精准掌握辖区内优抚群体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各类困难诉求,同时对标国家、省市最新帮扶工作规范,研判新形势下县域帮扶工作的短板与升级方向,明确政策修订核心方向。
(二)起草修订。结合上级最新政策要求与县域实际摸排情况,组建专项起草工作组,依托上位政策框架,整合原有帮扶条款、细化分类帮扶标准、完善申报审批流程、新增负面清单与监管问责机制,形成办法初稿。随后征求全县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医保、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吸纳基层实操痛点、部门协同建议,对帮扶标准、申报材料、审批时限、部门职责等内容反复打磨修订。
(三)审定印发。修订后的办法完成合规性审核、内容校准后,由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于2026年6月17日正式印发,明确文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四、工作目标
1.规范管理目标。全面统一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申报、审批、发放、监管全流程标准,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彻底解决原有政策执行不统一、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2.精准帮扶目标。构建“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及时救助”的帮扶机制,精准覆盖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突发灾害等各类困难场景,实现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应帮尽帮、精准纾困。
3.长效保障目标。建立部门数据比对、常态化走访、事后跟踪回访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帮扶成效,动态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健全县域退役军人常态化帮扶保障体系。
4.合规风控目标。筑牢资金使用安全底线,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套取帮扶资金等违规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履职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实现财政资金高效、合规、透明使用。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七条,包含总则、帮扶援助范围和标准、申报与审批程序、资金发放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核心内容如下:
(一)明确帮扶对象。仅限具有金寨县本地户籍的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其中其他优抚对象涵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四类群体。
(二)细化分类帮扶标准。根据致困类型和困难程度实行差异化帮扶,划定五类帮扶场景及资金上限:一是生活困难帮扶,按困难程度发放500-1000元救助资金;二是医疗困难帮扶,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1-1.5万元(含)最高救助2000元,1.5万元以上最高救助3000元;三是教育困难帮扶,单个子女求学最高救助2000元,2个及以上子女合计最高救助3000元;四是住房困难帮扶,房屋维修或租房救助最高4000元;五是突发困难帮扶,因灾害、意外、突发事件致困的最高救助3000元。同时明确特殊情况可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酌情调整帮扶标准与条件。
(三)划定不予帮扶负面清单。明确五类不纳入帮扶范围的情形,包括违法犯罪被追责、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缠访闹访恶意炒作、不配合管理服务造成恶劣影响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形。
(四)规范申报审批流程。实行按季度申报审批,遵循“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级流程。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对应佐证材料,乡镇核查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部门,县级部门审核后出具最终审批结果。
(五)明确资金监管与职责分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管理与日常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保障与预算监管;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卡直接打卡发放,严禁违规使用。同时建立基层常态化排查、部门数据比对、事后跟踪回访工作机制。
(六)压实法律责任。明确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追责机制,以及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追回与问责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七)明确施行规则。办法自印发30日后施行,同时废止原有试行政策,明确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文解释。
六、创新举措
1.分类精准帮扶,标准精细化。打破以往笼统帮扶模式,细分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突发事件五大帮扶场景,根据困难程度、自付费用金额、子女求学数量实行梯度化、差异化救助标准,精准匹配不同家庭的实际困难,避免帮扶一刀切,大幅提升帮扶精准度。
2.构建联动排查机制,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帮扶。建立乡镇常态化走访排查、县多部门数据比对联动机制,联动民政、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共享数据,主动识别困难优抚对象,提前介入帮扶,改变以往“群众申请、被动救助”的传统模式,实现困难早发现、早帮扶。
3.健全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构建“事前精准排查、事中公示审批、事后跟踪回访”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结合资金专款专用、打卡直发、违规追责制度,既保障帮扶落地见效,又严防资金违规使用,兼顾服务效能与廉政风险防控。
4.兼顾刚性规范与柔性兜底。在统一固定帮扶标准、明确负面清单的刚性基础上,增设特殊情形兜底条款,针对特殊困难个案可灵活调整帮扶政策,破解固定标准无法适配特殊困境的难题,让政策更具人文温度。
5.严格年度帮扶限额,保障公平普惠。明确同一年度内同一家庭或个人原则上仅可申请一次帮扶,有效规避重复救助、资源浪费问题,保障帮扶资源公平分配,惠及更多困难优抚群体。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公告栏、线上推送、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宣传本办法的帮扶范围、救助标准、申报流程、负面情形,让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熟知政策、懂申报、会维权,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开展业务培训赋能。组织全县乡镇、村(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讲解申报材料审核、入户核查、公示流程、系统录入、数据比对等实操内容,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一线经办流程。
3.常态化开展精准排查。依托基层服务体系,常态化走访摸排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动态更新困难台账,及时录入全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联动各部门做好数据比对,确保困难群体动态清零、应帮尽帮。
4.规范审批发放全流程。严格执行季度申报审批制度,压实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责任,规范公示流程,严把材料审核、资格认定、资金审批关口,确保每一笔帮扶资金精准发放、合规使用。
5.健全回访与绩效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帮扶对象跟踪回访制度,定期核查帮扶成效、家庭生活改善情况,同步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梳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短板,动态优化帮扶举措。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谈雪
联系电话:0564-2716807
地址:金寨县江环北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