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六大气组〔2024〕3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通知
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1月10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在 1 月15 日以后将逐渐转好,满足《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中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现决定从 2024 年1月15 日9 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