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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索
引
号:
/202404-00022
信息分类: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
生成日期:
2024-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202404-00022
信息分类: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
生成日期:
2024-04-02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审批权限】关于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权限
2024-04-02 11:31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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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原先由六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并下达批复,2023年开始,由市局赋权,我局将对本辖区内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将定期更新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建的批复文件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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