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金寨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金寨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024-03-26 16:07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补贴对象

开展水稻、小麦、油菜生产部分及全程机械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补贴范围

金寨县范围内围绕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

三、申报条件

按照择优择强的原则,项目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机构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承接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服务主体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农技人员,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必须拥有申报服务环节农业机械至少1台(套)以上,提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亩,多环节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亩。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为小农户提供作业服务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机械设备须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装置。

(四)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

四、补贴标准

对服务主体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重点补助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支持小农户接受托管服务,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累计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亩。原则上,按照“直接补助服务组织的,应要求服务组织按一定比例降低服务费用,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原则,服务主体须对服务小农户让利补助补助20%,未让利小农户或让利幅度不够的,取消服务主体奖补资格。当服务环节实际补助面积大于预计服务面积时,适当降低相应环节每亩补助标准。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最高明确补助资金上限,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主体,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补助标准分类执行,为重点支持小农户(小农户指面积在50亩以下的农户)接受托管服务,服务主体须对农户让利不低于该环节(或全程)补助标准的25%,让利规模经营主体不低于15%,托管服务各环节补助标准分别为:单季作物(水稻、油菜、小麦)全环节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130/亩。其中:水稻、小麦、油菜机械旋耕,服务小农户46/亩(让利12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44/亩(让利7元);水稻机插秧作业,服务小农户35/亩(让利8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32/亩(让利5元);水稻、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小农户13/亩(让利3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11/亩(让利2元);水稻、小麦机械收割,服务小农户35/亩(让利9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32/亩(让利5元);水稻、小麦烘干服务小农户60/吨(让利15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50/吨(让利8元)。服务环节实际补助面积大于预计服务面积时,同比例降低相应环节每亩补助标准。

五、申请程序

1.自主申报。本着自愿原则,由服务主体根据能力自主申报,填写《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对服务组织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

3.级审核。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乡镇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2024金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六、申请材料

1.金寨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领导小组

2.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计划表

3.金寨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

4.承诺书

5.金寨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6.金寨县2024年乡(镇)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

实时登记清单

7.金寨县2024年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情况验收表

8.金寨县2024年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奖补申报表

七、咨询电话

  0564-5210041

八、受理单位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九、办理时限

2024年5-6月,30个工作日办结。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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